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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據新華社電 全國老齡辦等24個部門昨天聯合發佈《關於進一步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的意見》,要求政府和社會在做好公民社會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務的基礎上,在醫、食、住、用、行、娛等方面,積極為老年人提供各種形式的經濟補貼、優先優惠和便利服務,不斷提升老年人生活質量。
  《意見》明確,優待的基本對象為60周歲以上的老年人。各地可因地制宜,在《意見》基礎上合理確定優待對象和優待標準,率先在衛生保健、交通出行、商業服務、文體休閑等方面,對常住本行政區域內的老年人給予同等優待,並根據本地實際情況,逐步拓展同等優待範圍。如在衛生保健優待方面,提出醫療衛生機構要優先為轄區內65周歲以上常住老年人免費建立健康檔案,每年至少提供1次免費體格檢查和健康指導;在交通出行優待方面,提出公共交通工具要設立不低於坐席數10%的“老幼病殘孕”專座等。  (原標題:24部門聯合發文要求 加強老年人優待工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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